为规范所属分、子公司燃气管线的巡查管理,进一步明确巡线管理人员的职责、巡检频次及巡检内容等,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现将本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分、子公司遵照执行,并制订完善各自巡线管理办法。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地下燃气管线的巡护工作,明确巡护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公司地下燃气管线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长输管线、城市燃气地下高压、次高压、中压管线的巡查管理。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监管部、生产技术部 3.1.1.不定期对公司所辖燃气管线的巡检、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 分、子公司 3.2.1.负责所辖管线巡查的全面管理; 3.2.2.应为燃气管线巡线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 3.2.3.协调解决巡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2.4.对巡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3.3 长输管线输气场站 3.3.1.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管段巡查的日常管理; 3.3.2.负责巡线问题的记录和处理; 3.3.3.协助公司做好巡线工和看护工的聘用、培训与考核。 3.4 长输管线站场巡线管理岗 3.4.1.负责所辖区域管线的具体工作。熟悉管线周围的状况,定期走访乡镇、村庄,熟悉管线沿途的地方政府联系方式; 3.4.2.负责收集、统计每日的巡线情况,定期对数据进行更新; 3.4.3.负责对巡线工和看护工的日常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3.4.4.负责对管线区域内的管道附属设备进行巡检,检查其完好状态,及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 3.5 长输管线巡线工 3.5.1认真做好日常线路的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将每天结果汇报给场站值班人员,出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5.2按时参加管理场站召开的工作会议,汇报工作内容,接收岗位培训; 3.5.3按照《第三方施工管理制度》对人为破坏情况进行通告、制止及协调处理工作; 3.5.4负责做好该段管道沿线周围群众的安全宣传及教育工作; 3.5.5熟悉线路管道埋深及周围人文地理情况。 3.6 城市燃气巡线人员 3.6.1 负责所辖区域管线的日常巡检; 3.6.2.负责收集、统计每日的巡线情况,定期对数据进行更新; 3.6.3.负责对影响管网安全运行的施工进行协调和现场监护; 3.6.4.参与紧急和突发事件的抢修、抢险。 4.长输管线巡线工的巡检要求 4.1巡检频次 4.1.1 每日08:30开始巡查,每天一次对所辖管线进行全面巡查; 4.1.2 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的线路巡查按每日两次进行。 4.2 巡检内容 4.2.1 管线 1)检查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是否有施工作业,是否有深耕植物等现象; 2)检查管道中心线两侧外50至500米内有无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 3)检查管道是否有裸露; 4)检查管道周围地表是否有裂缝、塌方等现象; 5)检查“三桩”(标志桩、测试桩、转角桩)、警示牌等是否齐全完好; 6)水工保护设施是否有人为破坏、雨水冲刷、塌方等现场。 4.2.2 阀室(阀井)巡检 1)阀室栅栏、外墙以及阀井井盖有无缺损; 2)阀室、阀井是否保持清洁,是否有积(污)水; 3)阀室、阀井周围有无堆放杂物; 4)阀室、阀井有无异响。 4.3 问题处理及上报 4.3.1正常情况下,每天早上8:30开始巡线,在巡线结束后立即向所属站场汇报巡线情况;对于每天2次巡线的线路,下午2:30分开始巡线工作并于当日巡线结束前上报巡线情况; 4.3.2 在巡检过程中要携带卫星定位巡检仪对巡检路线进行记录; 4.3.3 每天巡线结束后,要及时向站场上报巡线结果,否则按未巡线处理; 4.3.4 发现管线周围第三方施工作业时,不得离开现场,待站场人员到达后,方可离开; 4.3.5有问题汇报时,说清地点(以桩号为准),发现时间,处理时间。 5.站场巡线人员的巡检要求 5.1 巡检频次 5.1.1每月对所辖管线及阀室(阀井)进行一次全面的徒步巡查; 5.1.2重点区域(三穿、采空区、地质灾害易发生区、高后果区等)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巡查; 5.2 巡检内容及要求 5.2.1 日常巡检应包含4.2的全部内容; 5.2.2 对巡线工巡检发现的异常情况应重点巡检; 5.2.3 站场巡线人员应与巡线工实行错峰巡线。 5.3 巡检记录与上报 5.3.1 在巡检过程中要携带卫星定位巡检仪对巡检路线进行记录; 5.3.2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全面准确的记录,并立即报告站长,重大风险直接报告所属公司生产部(线路管理部门); 5.3.3 在巡检周报、月报中应包含巡检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等内容。 6.长输管线公司(机关线路管理相关人员)的巡检要求 6.1 巡检频次 6.1.1每季度对所辖管线进行一次全面巡检; 6.2 巡检管理 6.2.1 每次巡检、调查结束后由生产部门(线路管理部门)汇总情况提交专题报告,对报告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要划分出管道的危险点和危险段,综合反映出管道线路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问题和整改措施; 6.2.2 应于每年1月1日前,完成所辖管线巡检月报的编制,统计所辖管线的巡检情况,内容包括巡检情况、发现问题、处置情况等,并报燃产集团生产技术部。 7.管道巡线工的基本条件和培训 7.1巡线工人员的基本条件 7.1.1 思想素质可靠,无违法记录; 7.1.2 身体健康,负荷管道巡护岗位要求。企业为管道巡护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7.1.3 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为人诚实,有责任心; 7.1.4 对所辖管线沿线地方熟悉,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 7.2 巡线工的培训 7.2.1 对管道巡线工的选聘要进行考核,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石油天然气知识和处置管道风险能力的培训; 7.2.2 管道巡线工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后方能从事巡线工作; 7.2.3 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律、巡线基本知识、巡线路由、巡线内容、第三方施工风险识别、应急知识、报告程序、事故案例分析等。 8.城燃巡线人员的巡检要求 8.1 巡检频次 8.1.1 燃气管网的正常巡查周期为两天。 8.1.2 下列情况巡查周期为一天: a 重点区域的燃气管网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及前五天内 b 大型社会活动场所的燃气管网在活动期间及前五天内 c 特殊地段(穿越跨越处、斜坡)燃气管网在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后 8.1.3 下列情况巡查周期为半天: 管道周围有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管道安全的工程在其施工期间。 8.2 巡检内容 8.2.1地理环境变化方面: a 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有无土壤开裂、塌陷、滑坡等异常现象; b 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有无堆积垃圾和重物的现象; c 燃气管道安全间距内有无种植深根植物和砌筑建(构)筑物等的现象。 8.2.2 周围生态异常方面: a 燃气管道周边有无燃气或加臭剂的异味 b 燃气管道周边有无水面冒泡的现象 c 燃气管道周边有无植物枯萎等异常现象。 8.2.3第三方施工影响方面: a 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有无第三方施工 b 工程施工有无造成燃气管道裸露、悬空或损坏等现象 c 工程施工有无造成燃气警示带、示踪标线及保护盖板等附件的损坏 d 工程施工中有无可能导致安全隐患发生的野蛮施工行为 8.2.4 管道附件完备性方面: a 燃气管网及附件有无下沉、松动、丢失或被占压等现象 b 管道管码有无锈蚀变形,出地套管口封堵是否密封。 8.2.5 燃气用户使用方面: 定期向周围单位和用户询问有关燃气管网运行的异常情况。 8.3 巡检记录与上报 8.3.1 在巡检过程中要携带卫星定位巡检仪对巡检路线认真填写《线路巡检记录表》; 8.3.2 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全面准确的记录,并立即报告巡线班组长,重大风险直接报告所属公司生产部(线路管理部门); 8.3.3 巡查员发现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有第三方施工时,进行初步协调,签发《告知函》,并设置警示标识。 9.监督、检查与考核 9.1各分、子公司要按照本规定,认真做好巡检管理; 9.2各分、子公司按照本规定制定各自相应的管理制度; 9.3 对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巡检,对巡检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