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充电】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必看知识点!(三)
发布:2020-05-15 来源:[db:来源] 编辑:admin_hx_02

【知识充电】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必看知识点!(三)


2020-05-15 发布人:燃产集团 浏览次数:

  今天,燃产集团公众平台继续推送为期三次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第三期相关内容。本期推送内容:

  “该报不报的后果”

  “乱报瞎报的后果”

  5.该报不报的后果

  如果是您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是属于应当补税的,办理年度汇算是您的义务。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6.乱报瞎报的后果

  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承担上述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对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响。如果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拒不更正也不说明情况,税务机关可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